2015年7月9日,牟定县妇联维权社会化机制建设工作会议在县总工会五楼会议室召开,县委政法委、公检法司、民政和妇联系统及乡镇分管政法副书记等百余人参加了会议,开启了牟定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社会化机制建设新篇章。
县委副书记张俊国到会并讲话,他指出: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思想统一到建立“2+3+2”机制的目的和意义上来。要充分认识机制建立是依法治国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和近期召开的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需要,是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服务社会的需要,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需要。二是要明确责任,从严担当。要紧紧围绕《牟定县妇联维权工作社会化机制建设实施意见》中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单位职责;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务实担当,七个工作组要围绕职能找准问题,找准着力点,积极帮助妇女儿童维权。三是要发挥作用,务求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认真研究维权工作,定期通报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情况,提出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履行牵头职能,主动与各部门沟通联系,取得成员单位支持,促进维权机制建设。
会上,县妇联副主席李菊兰首先原文组织学习了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等七部门联发的《关于印发<牟定县妇联维权工作社会化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该文件明确了以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为目标,依托公、检、法、司、民政等部门的相关工作平台,建立健全“2+3+2”妇联维权新机制,借助各方力量,及时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保护和法律援助,为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2项机制:联合县司法局建立“妇联普法宣传联动机制”、依托县人民法院组建“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3个中心:依托公安部门在110联动报警平台或乡镇派出所建立“家庭暴力案件报警中心(投诉点)”、依托民政部门建立“妇女儿童庇护和救助中心”、依托司法部门建立“妇联维权法律援助中心(站)”。2支队伍: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援助队、以女法官、女检察官、女民警和女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巾帼维权志愿者服务团。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张俊国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县妇联主席夏桂琳和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陈国彪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妇联维权工作社会化协调领导小组,承担县妇联维权工作社会化协调领导小组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
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的参会领导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大家表示将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和部门职能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常态化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牟定县妇联 李菊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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