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牟定一商混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牟定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也是自检察机关进行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以来,楚雄州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自2015年7月全国人大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大胆尝试办理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公益诉讼案件,先后办理了涉及环境保护、矿产资源保护、林业生态资源保护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是通过对近年来该院所办理的林业生态资源保护方面的刑事公诉案件进行梳理后发现的案件线索,案件线索经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审批后,得到了上级院的精心指导和有力支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该案的诉前程序、损害结果鉴定、报省人民检察院审批等工作。
案件进入出庭准备阶段,牟定县人民检察院两名承办的入额检察官认真准备出庭预案,对庭审中将出示的证据组合、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悉心准备、充分研判,并多次与主审法官、律师就案件受理、庭审活动安排、对案件存在分歧意见等进行沟通,加快了庭审的节奏。被告当庭表示愿意对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庭审取得很好的效果。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及部分县检察院领导、民行科干警到庭参加了旁听。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 凤成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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