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县政协召开会议,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全县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从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补齐短板弱项、加强组织领导四个方面详细传达了县委李绍文书记在会上的讲话精神。
结合政协系统的性质地位和工作特点,县政协要求机关干部职工,在学习贯彻全县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实践中,要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持续强化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领悟,充分认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以思想认识的提高,推动各项具体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要运用多种方式,助推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县得到有效施行,要通过专题调研、专题视察、专项民主监督、政协协商、民生论坛和政协委员讲堂等方式,深入分析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县行政辖区施行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合理化科学化可行性意见建议,推动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县更好实施。三是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普及员,要发挥政协委员分布广泛、能说会讲的优势,立足各自工作岗位,带头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在此基础上做好向人民群众的宣传普及工作,以法律知识的普及助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四是要认真指导好挂点行政村的相关工作,帮助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可防性案件防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邻里相助邻里守望等各项工作,积小胜而大胜至全胜,以每一个行政村治理水平治理能力的提高,保障全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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