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2020年10月26日下午,牟定县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明伟主持,并对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级“两法衔接”的18家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县委依法治县办成员、县司法局副局长易凯春组织学习了《楚雄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管理意见(试行)》《牟定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牟定县两法衔接及信息共享平台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牟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文用同志通报了1到9月份各成员单位“两法衔接”信息录入和季度报表填报情况,并就信息平台运行机制和信息录入操作流程进行了业务指导培训。
会上,谢明伟副检察长指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使用管理是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法制办等部门<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的通知》(云办法【2016】3号)要求,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实施数据关联,实现各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案件能通过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案件信息流程跟踪、监控、执法动态交流及业务研讨等,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高效便捷的工作网络管理体系。检察院是同级“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牵头单位,负责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应用、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
副检察长谢明伟提出要求,一是各成员单位应当明确“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实行专人负责,专机操作,防止信息泄露、保障平台正常运行。二是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有变动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同级检察机关备案。三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两法衔接”工作,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还要加强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合理配置。四是各单位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到查缺补漏。五是要按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自检自评,做好迎接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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