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双十一”网络经营和集中促销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该局积极组织执法力量,在辖区内开展“双十一”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络集中促销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网络检查,规范经营行为。依托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督平台和第三方平台公共搜索功能,对辖区内169余家网络店铺的经营页面进行检查,结合野生动植物违规交易、“长江禁捕”、“特供、专供”等重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重点查看网络服务经营者是否存在提供虚假信息、侵害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散布传销信息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先涨价、后降价”,虚假网络广告、违规促销合同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测。检查发现1户经营者发布网络违法广告,已立案查处,1户小程序网络餐饮配送经营者未及时公示平台内50户经营者证照信息,已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1户企业使用的网站页面出现“担保网”、“被黑老哥的选择”内容进行了核查。
二是开展实地走访,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对辖区内规模较大的16户电子商务经营户和3户网络餐饮配送经营者进行走访,督促指导他们严格遵守“七天无理退货”等法律规定,主动履行义务,依法合规经营,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和无传销经营承诺书,督促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宣传,警示违法行为。大力宣传《电子商务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通过到广场宣传、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到企业宣传《理性消费,警惕消费陷阱》的网购消费提示,消费者的消费者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效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共发宣传材料216份,咨询46人,实地走访经营者1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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