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制定的“为民办实事十项承诺”和《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的各项内容,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质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理解、支持检察工作,做好对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犯罪的打击和警示教育宣传,近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侦查人员、牟定县烟草专卖局领导、工作人员、各烟叶站长,部分卷烟经营户、烟草种植大户共100余人,观摩了荆某某、谢某某非法经营一案的庭审。
庭审中,通过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发表了有力的公诉意见,辩论,清晰证明了本案证据形成完整锁链,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有力证明了荆某某、谢某某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并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了应处的刑罚。庭审中,公诉人深刻阐述了非法经营犯罪对社会、家庭、个人的危害性,倡导旁听的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卷烟经营户、种烟农户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尊法守法,维护好牟定的卷烟、烟叶经营环境。
庭审结束后,参与庭审观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侦查人员、牟定县烟草专卖局等相关人员应邀到我院大会议进行座谈评议,大家一致认为本案涉案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教育意义深远。公诉人仪态端庄,法庭调查重点明确,举证质证全面性、层次性明显,认证的说理性充分,应变能力强,有较高的庭审素养,体现了国家公诉人的良好形象。大家感受到了现代司法理念,公诉人的理性公诉。同时对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近年来在打击非法经营犯罪,提升营商环境方面做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
主持会议的谢明伟副检察长小结指出,一是开展庭审观摩及观摩后的交流座谈,是检察业务接受监督的最好渠道和方式,也是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为民办实事十项承诺”和《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二是通过案件办理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者,更好的保护依法经营者,预防违法犯罪,更好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三是通过庭审观摩,展现了“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传播现代司法理念,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四是认真总结办理此案的成功经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体和程序并重,提前介入,会商协作配合,资源共享,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的铁案。五是各级部门之间要全方位多角度进一步相互理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提高协作配合能力,形成合力,共同为牟定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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