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秩序中队、共和派出所,请核实下这位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近三年来在公安系统执法过程中是否有经济案件纠纷受理、道路交通安全违章违法等记录......”不到20分钟,受理此项工作的办事民警就通过电话联系和系统智能化查询方式,完成了牟定县公安局内部科室(大队)征求意见汇总,及时向县委统战部工作人员提交了县公安局所承担的思想状况和政治表现、个人守法两项评价指标的部门评价等级。
这是笔者近日第三次到牟定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进行部门征求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意见时所目睹的办事过程之一,这也是今年牟定县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对参与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评价等级审核意见办理工作严肃谨慎、客观公正和务实高效的作风展现。
今年8月中旬以来,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工商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14家县级职能部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活动开展,严格按照中央统战部等14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文件通知及会议精神要求,第一时间完成了各职能部门所涉及的近三年来全县部分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在“思想状况和政治表现、社会公益事业、企业经营、劳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企业信用、纳税信用、安全生产、个人守法”等九项指标评价标准的部门书面等级评定,并按要求录入中共中央统战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系统》进行综合评定。
目前,在各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配合下,全县已先后完成了今年县委拟纳入县工商联换届第九届执委考察人选的3批41名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综合评价。
通过开展综合评价工作落实,为推荐人选资格审查把好关口,着力培养一支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促进全县“十四五”期间民营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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