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始终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时刻不忘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踏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将金竹林村长达20多年的林权纠纷圆满调节,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牟定县凤屯镇凤屯村委会金竹林村8户农户于1994年8月“四荒山”拍卖时购买了本村稻场梁子的一宗林地,因存在林权纠纷,2008年林权制度改革时新的林权证未能换发到户,颁发了8户农户共同持有的林权证。群众希望划清界限发证到户的问题多年来经镇级有关部门、村委会多次调解始终无果。2021年4月,县政府安排县林草局牵头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县林草局通过调查后,决定将调处金竹林村林权纠纷作为局领导班子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为群众办实事的实事之一。随即成立工作组,拟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责任落实到人。
2021年4月30日,县林草局牵头组织县、镇、村、组四级人员到实地进行调处。通过现场勘察、做谈话笔录等相关程序,依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进行了公正的调处。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后,答成了调解协议,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签订后,县林草局通过外业、内业作业,为该8户农户办理了不动产林权证相关手续。在办理林权证公示环节中,当事人电话向县林草局反映要反悔当时签订的调解协议。接到反映后,县林草局相关人员又再次到反映问题的当事人家中作进一步的讲解,通过2个多小时的讲解,当事人还是不同意,但县林草局仍然没有放弃,继续多次升入当事人家中,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工作。
11月11日,当事人到县林草局要求退回当事人1994年“四荒”拍卖时填发的林权证,要求走信访、司法途径解决。县林草局相关人员再次认真接访了当事人。通过调取历史卫星影像地形图现场讲解、解读调处林权纠纷的政策、法律知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次解放,终于做通了当事人的工作,当事人认为当时的调解是有理有据的、是公正的,决定同意原签订的调解协议,不再反悔。
目前,县林草局已将该8户农户办理不动产林权证的相关材料交到了县自然资源局办理,近期内农户将领到属于自己的不动产产权证,金竹林村8户农户长达20多年的林权纠纷圆满划上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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