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上级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要求,持续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建立了“亲”“清”检企关系,为牟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由检察长带头,所有班子成员走访辖区多家重点企业、邀请企业代表到检察院座谈、制定定点服务企业机制等系列措施,主动为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送信心, 把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于检察工作全过程。
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廷波说:“县人民检察院为我们公司完善了供用水协议,化解了我们和一些物管公司水费上的法律纠纷。平时有什么事,我们与检察官沟通、交流一些法律方面的想法,都得到他们热情的帮助,让我们公司经营行为更加合规合法。”
据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谢明伟介绍,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涉企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和权益双向保护,依法维护企业、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和生产经营秩序。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向社会公开十项专项行动措施,建立了院领导和检察官挂联企业制度,以“护”“防”“帮”助力企业发展。通过与企业研究涉企法律和政策、管理模式、市场、新产品开发及项目落地,对企业进行产品安全、企业资金安全、人员及生产安全、个人经济安全等方面的体检,并牵头联合工商联、市管、工信、金融等部门,搭建为企业解难答惑的合力服务平台,打出了服务和保障地方特色企业、品牌企业发展的组合拳。近两年来,县检察院累计办理涉民营企业各类案件20 余件,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37次,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3项,法治宣传进企业87场次。
云南羊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晓波说:“有了检察院的依法保驾护航,我们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安心,对未来也越来越有信心。”(牟定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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