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牟定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协助执行作用,快速整合有效资源,顺利执结一件罚金案件,被执行人家属当场缴纳罚金8000元。
【犯罪入狱,罚金尚欠】
被执行人周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危险驾驶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判决生效后,周某被监狱收监执行,但尚有8000元罚金一直未缴纳,案件随即移送至牟定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系统对周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进行了全面查询,但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到周某家走访均无人在家。考虑到周某正在服刑,遂通过社区网格员与其家属取得了联系,劝说其替儿子缴纳罚金。王某的父亲因为儿子不走正道被判刑,心中充满了失望和愤恨,对执行干警的劝说也十分抗拒。
【法官+网格员劝说,父亲代缴】
往后的几次电话也都被周某父亲挂断,但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而是通过社区网格员与周某父亲视频通话,从情、理、法各个角度做他的思想工作,告知了罚金是刑罚的一种附加刑,拒不缴纳罚金的法律后果,耐心解释了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说明了如果不履行判决义务,即使周某将来出狱,其工作、生活等方面也会处处受限。
经过社区网格员几轮的沟通,周某父亲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同意代儿子缴纳罚金。当天下午,周某的父亲将罚金8000元存入了法院执行案款专户。
发挥社区网格员在社区触及面广、熟悉当地民情等优势,不仅找人容易,还可以利用乡风民俗帮助法院执行案件、化解矛盾,从而有效弥补法院在查人找物方面的不足,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下一步,牟定法院将继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发挥好当地网格员的工作优势,构筑一张全方位的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的社会网络,拓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财产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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