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在奶奶与孙女为领取赔偿款的数额产生争执时,是让她们再次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应当领取的款项,还是进行调解一次性解决,牟定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罗光俊选择了后者。
案情回顾
因驾驶人醉驾单方肇事死亡承担全部责任,奶奶和孙女作为原告把置办酒席的东家和共同饮酒的人告上法庭,审理后判决由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赔偿和补偿。判决生效后,被告将案件款39487.72元交到了法院。
没想到,在奶奶和孙女到法院领取赔偿款时,却对各自应该领取多少赔偿款产生了争执,收兑案件款的干警将该情况反馈给罗光俊法官后,他陷入了思考。按照习惯性的做法,案件已经审理完毕,被告也将赔偿款交到了法院,当双方未能就各自领取的赔偿款数额协商一致时,只能让双方再打官司对赔偿款进行分割。但这样会让双方在失去儿子、父亲的痛苦中,再次割裂亲情,不能这样做——罗光俊法官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
“背对背”调解
在调解室,双方情绪非常激动,继而发生了争吵,罗光俊决定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在对奶奶进行调解时,从儿子生前的家庭情况、奶奶现在的生活状况入手,和她拉家常,而不是向她说法律规定怎么分配。或许是奶奶平时很少与人交流,又或许是其年龄大了没有人愿意好好听她说话,当看到罗光俊非常耐心的倾听时,她就边喝水边诉说。最后,奶奶说“我们起诉的案子,从开庭到判决,都觉得你是公正的,现在我能领多少赔偿款,就由你说,我没有意见”。
在对孙女做调解工作时,虽然从她的眼光里我看到了急切想得到如何分配赔偿款的答案,但罗光俊法官并没有急于向其讲解法律规定,而是让她说说其成长经历,一下子就把她的思绪拉回到了奶奶送她上学……,慢慢的,随着她边讲边啜泣,激动的情绪平复了下来。
达成调解协议
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在被告交来的赔偿款中,由奶奶领取20000元、孙女领取19487.72元。调解协议签订后,看到收兑案件款的干警将款项分别转入各自的银行卡内,奶奶和孙女高兴的离开了法院。
罗光俊法官说到:在审理案件中,经常要当事人换位思考,但作为法官,更要换位思考,以“如我在诉”的思路,多从当事人的角度考虑,如何做到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在办好一件件民生“小案”、做实一件件民生“实事”中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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