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是本能,更是责任。当时什么也没想,救人要紧。这样的事我们法院干警不管谁遇到都会挺身而出的,更何况这是在挽救生命和财产。”刘子意朴实的语言,让来送锦旗的货车司机杨某更加感激。
11月6日,牟定县人民法院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他手持“见义勇为、抢险救危”的锦旗,来感谢我院干警朱东京和刘子意。
【事情经过】
11月2日下午六点左右,牟定县人民法院干警朱东京和刘子意从戌街下乡返程中,看到路边一辆大货车冒着浓浓的黑烟,朱东京和刘子意看到后第一时间拨打火警救援电话,停车查看火情,他们明白情况已十分紧急,便一秒钟也没有耽搁,迅速驱车去追附近的一辆绿化洒水车,请求来帮忙灭火。
(图为牟定法院干警刘子意正在灭火)
凭着平时积累的消防知识,刘子意快速配合洒水车组装皮管对货车驾驶室进行灭火,朱东京则疏离旁观群众和过往车辆,经过10多分钟奋战,终于把货车大火扑灭。朱东京和刘子意确认货车司机杨某身体没有大碍后,悄然离开现场。
危急时刻,他们舍己为人,临危不惧,冲在前线,火灭之后又悄然离去,他们的救火行为受到在场群众一致称赞。虽然救火不在法院工作范围内,但作为法院人,我们有义务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人民法院为人民”,绝不仅仅是一句口号。
看似偶然之举,实则担当之行。朱东京和刘子意两位干警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院干警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面对突发险情时,他们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向社会传播了正能量,树立了见义勇为的好榜样,为他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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