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地见效,12月21日,牟定县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了五件涉嫌危险驾驶罪案并当庭宣判,这也是2018年10月26日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之后牟定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该五件案件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到当庭宣判仅用时2天时间。牟定县法院注重繁案精审的同时,有效偿试简案快审,取得明显成效。
12月20日,牟定县法院立案受理由牟定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起某某、李某、朱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五件案件,五名被告人亦在公诉阶段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
牟定县法院经审查认为,该五件案件属于轻微刑事案件,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同场的情况下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符合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条件。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核实了五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自愿性,在保障庭审高效、公平、公正及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简化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在认真听取五名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后,依法进行了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对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二个月至四个月、适用缓刑三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1000至1500元。案件宣判后,五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该五件案件的审理开启了牟定县人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先河。与简易程序相比较,简易程序仅仅缩短了法院的审判期限,并没有对庭审程序进行简化。而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既缩短了办案期限、简化了办案程序,又在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效率、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
〔牟定县人民法院 宋一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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