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不断增强学习宣传《条例》的广度和深度,将学习贯彻《条例》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挖潜创新编制管理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严守纪律规矩,强化刚性约束,切实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进程。
一是关键少数带头学。《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施行后,县委编委高度重视,及时响应,迅速行动,两次在编委会上对《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对全县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开展好《条例》学习,领会好《条例》精神,掌握好《条例》内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将《条例》纳入县委党校讲坛培训计划,年内开展集中培训2期,培训领导干部及业务人员130余人,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管机构编制、编制就是法的意识。
二是全面广泛深入学。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通知》进行具体部署。统一订阅《条例》读本200本向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赠阅发放,突出学习教育对象的重点性、强化学习宣传的针对性。
三是强化协调促联动。严格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把编制使用、干部调配、人员入编等关口。机构编制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在巡察、干部调配、工资拨付等关键环节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机构编制事项事前预审、事后复核机制,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融入巡察、审计等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相互约束的“三位一体”长效监管机制。
四是强化约束严纪律。严格执行《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云南省各级机关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各级机关领导职数管理暂行办法》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环节研究机构编制事项,做到限额内设置机构、限额内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严格控制在省州下达的总量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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