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廉洁建设,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根据省、州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9月28日上午,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案为戒、正风肃纪”教育整顿动员大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继成主持。
首先,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继成宣读了《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成立“以案为戒、正风肃纪”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的决定》、《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接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董剑勋通报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大要案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张景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及处理决定、传达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在全省检察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庞世红作重要讲话,就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教育整顿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在学纪守规上下功夫。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原原本本、反反复复地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弄清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争做合格党员。二是汲取教训,在教育整改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纪律、规矩和司法公正要求,认真剖析和查找个人在思想认识、政治素质、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矛盾不回避、问题不掩盖, 即查即改,真查真改,防止敷衍塞责,确保教育整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三是淬炼党性,在推进工作上下功夫。此次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是落实从严治检的必然要求,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有力抓手,是深化“两学一做”的重要保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严格按制度程序办案,使接受纪律规矩的约束,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素养、一种责任,以优良的作风和务实的精神,推动牟定检察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动员会议结束后,全院干警还围绕个人思想、政治素质、纪律作风等问题分组进行剖析评估,交流心得。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 李守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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