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2019年12月,陈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牟定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按理说法院判了罚金,就应当及时缴纳,但是陈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一直怠于履行财产刑,缓刑考验期结束后,更是将缴纳罚金的事抛诸脑后,一分也没有交。
假装没有罚金这回事?牟定县人民法院可记得呢!
于是,审判庭依法将该案移送执行局,启动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的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户进行网络查询,但账户余额均为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因为正值疫情期间,执行法官首先电话约谈了陈某,对其家庭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并对其家庭财产情况开展了调查。
由于陈某家住山区,又没有交通工具,执行法官便多次去到陈某家中对陈某开展思想教育和法治宣讲。最终,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积极筹款缴纳罚金,经过多方筹措,先缴纳了1000元,之后,又将在执行法官协助下到公安局退回的保证金1000元交到法院,最终将财产刑履行完毕。执行法官语重心长地告诫陈某,千万要记住此次教训,切勿酒后驾车,遵纪守法,珍爱生命!至此,该罚金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问答1
问:醉酒驾驶摩托车也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范畴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因此,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所以,醉酒驾驶摩托车也构成危险驾驶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问答2
问:罚金可以不交吗?
答: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或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其适用方式有四种:单科式、选科式、并科式、复合式,每一种方式都具有强制性,必须缴纳。
●问答3
问:不交罚金有什么后果?
答:第一种后果是影响减刑、假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刑罚执行机关在执行刑罚的时候,会严格考核服刑人员的罚金履行情况,不缴纳罚金的,不能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因此会严重影响减刑、假释。
第二种后果是会被强制执行。《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而强制执行的后果是本人名下财产会被查扣,不及时履行的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则可能被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量刑。
【法官提示】
财产刑未履行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会受到一系列限制,刑满释放后也会被继续追缴,所以,千万不要把财产刑不当一回事。
危险驾驶罪是一种行为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不论车辆行驶距离长短,也不管是否发生实际危害结果,因此,醉酒后即使只将车辆挪动了几米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还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向醉酒人员出借车辆、向驾驶员强行劝酒或指派、胁迫醉酒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等行为都属于共同犯罪的行为方式。
醉酒驾驶不仅针对汽车,二轮、三轮摩托车乃至超标电动车等均属于禁止酒后操作的车辆范围。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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